首页 >> 咸宁民生 >> 正文

咸宁市消委发布节日消费警示 权益受损别忘投诉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09-05 07:09: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冯伟 杨彦峰)昨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中秋消费警示,市民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月饼 :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中秋佳节少不了吃月饼,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市民选购月饼等时令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此外,市民应注意不在无证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选购月饼要注意看外观、闻气味。如果是使用劣质原辅料制作或存放时间较长的月饼,会闻到一股异味。购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食用时要注意识别,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

  餐饮: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

  “在外就餐时,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卫生信誉高的餐馆就餐。”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提醒。

  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另外,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旅游:选择信誉度较高的旅行社

  中秋期间,很多市民选择外出旅行。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市民出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较高的旅行社。

  由于旅游产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同地区、不同旅行社招徕游客的价格也不尽相同。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旅游行程安排,明确旅游价格及违约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市民权益受损,不要有过激行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与旅行社交涉、协商,也可向旅游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编辑:liuhuafang

上一篇: 中秋小长假天气晴好 咸宁市民可赏彩云追月美景
下一篇: 咸宁部分长途客车中秋节停运 预计客流将"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