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法治咸宁 >> 正文

拒不执行就执“刑” 从“老赖”到“罪犯”仅一步之遥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6-01-20 09:10

咸宁网讯 通讯员查光鑫报道:“法官,我愿意马上还钱,请求法院不要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汤某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当场支付10万元欠款,困扰申请执行人许久的借款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该案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咸安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汤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汤某某却置若罔闻,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工作启动后,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汤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对汤某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多次前往其居住地、工作地点开展走访调查。

调查过程中,执行局发现汤某某名下并非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面对法院的要求,汤某某态度消极,以“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还款能力”等理由反复推诿、逃避执行。为了躲避法院的财产查封冻结,汤某某竟暗自办理了保险公司保单退保手续,将退保所得资金隐匿起来,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权威的集中体现,拒不履行、刻意规避执行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挑战了司法底线,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面对汤某某的恶劣行径,咸安区法院执行局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深入研判。经核查确认,汤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随即依法将该案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立案的法律威慑力彻底击碎了汤某某的侥幸心理。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时,汤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慑于法律的威严,他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并一次性偿还了10万元借款,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官提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唯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图文:集中销毁除隐患
下一篇: 彭超:一位女检察官的铁肩与柔情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