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李佳玫、杨晗报道: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物流公司上门取现”,将货拉拉、滴滴网约车、快递车等当作“运钞车”转移诈骗赃款,诈骗手法更为隐蔽。最近出现的电信诈骗新手法悄然来到咸宁。
近日,通城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以物流公司送货的方式将数万元现金送至咸安区横沟桥镇。
11月25日,民警通过紧密部署,在约定“交货地”附近将前来接取诈骗资金的吴某佑抓捕归案。随后两日内,经进一步缜密调查、循线追踪,民警将使用相同作案手法的涉诈嫌疑人陈某明、钟某抓获到案。
经查,今年5月,刚出狱的陈某明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某社交群里看到帮别人取包裹一次能挣1000-1500,便详细咨询了操作方法。之后某天,吴某佑找到陈某明问其有没有什么挣钱的路子,陈某明将取包裹的这事与其一说,两人一拍即合,吴某佑还将其朋友钟某介绍加入其中。
他们约定抽成每次转移金额的10%为报酬,并按比例分成,抽成完成后,剩余的钱就由陈某明充值为虚拟货币(U币)给上线。自11月22日起,吴某佑、陈某明、钟某三人先后4次接取包裹,累计转移非法资金90000余元,共计获利6700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佑、陈某明、钟某3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上线转移含有非法资金的包裹。目前,上述3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刷单的信息。不要被高额报酬所迷惑,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提现返利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
2.广大网约车、货拉拉司机,如果接到有人下单仅让你协助运送包裹,或可疑物品托运要求的,请务必提高警惕。
3.如果被骗,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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