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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法院双管齐下护“蕾”成长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2-03-29 09:00

咸宁网讯 通讯员陈琼报道:3月16日,通城法院首次制发“家庭教育令”,守护被害未成年人,督促被害人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并向涉事学校发布司法建议书,敦促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的安全保护教育。

2021年,被告人肖某在通城县某小学代课并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午休时间,对本班学生小芳实施猥亵行为。此后,还对其他3名学生多次实施猥亵。据此,通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的职业禁止期。

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芳在向其母亲郑某某反映遭受肖某猥亵的情况后,其母亲未引起重视,未及时向学校等相关部门反映,涉事学校也存在管理不严问题。基于此,通城法院双管齐下,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监护人下达《家庭教育令》,对涉事学校下达《司法建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郑某某作为被害人的监护人,在得知其女儿遭受侵害后,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该院依法作出裁定,要求监护人郑某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并要求其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全方位开展家庭教育,多关心被监护人学习、生活状况,注重加强心理疏导,抚慰其心理创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针对校园管理问题向涉事学校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学校要进行全方位的管控,以教室内安装摄像头等形式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要多关心和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预防教师出现不良心理问题;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教育,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受害学生在保护其隐私的情况下,认真做好心理疏导。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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