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诗俊) 外甥经营急需资金,经姨妈介绍并担保,外甥向姨妈的朋友张某一次性借去5万元却迟迟没有归还,张某无奈将两人告上法庭,但两人仍以种种借口推诿还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近日,拒绝还款的两人被嘉鱼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据了解,赵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经姨妈孙某介绍,张某于2016年12月23日一次性借款5万元给赵某,赵某为此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11%,并由孙某在借条上签字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赵某和孙某告上了法庭。今年9月,嘉鱼县法院依法对“充耳不闻”的赵某和孙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
被拘留第二天,赵某和孙某态度明显转变,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表示后悔,二人主动配合偿还欠款,其中孙某承担2万元,赵某承担3万元以及5500元利息。随后法院提前对两人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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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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