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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匕首代人要账被捕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2-05-20 11:13

  本网讯 记者刘漾、通讯员肖斌报道:通山两名男子代他人要账时,用匕首威胁债务人多出数倍欠款,否则不准离开。债务人的朋友获悉情况后向通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报案,民警迅速出击,成功解救受害人。日前,两名男子一人被刑事拘留,一人被行政拘留。

  徐某两年前借了邓某甲2万元钱,还欠1500元未还。今年5月8日晚,邓某甲邀约邓某乙、阮某三人找到徐某,将徐某挟持到通山县某酒店一房间内,邓某乙以徐某赚了钱为由,不仅要徐某还欠款1500元,还要徐某分红利30万元,徐某不从,邓某乙和阮某便掏出匕首进行威胁,不准徐某离开酒店。

  第二天下午,徐某以借钱为由将被控制的信息巧妙地告知了朋友,朋友得到信息后立即向通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报案,巡警立即出击,在通山城区某宾馆一房间内成功解救出受害人,当场擒获犯罪嫌疑人,收缴匕首一把。

  日前,犯罪嫌疑人邓某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通山警方刑事拘留,同案违法嫌疑人阮某被行政拘留。

  编后: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当别人不还怎么办?像邓某、郭林一样用匕首胁迫,或是把他人困在荒山3个小时进行威逼?显而易见,两人都因不合法手段讨债得到了应有惩罚。

  任何事端纠纷都有正当解决的渠道,都要通过合法手段来化解。讨债也一样,调解协商、或是打官司都是明智之举,而以武力威胁或是其他不法手段逼迫别人就范,只会使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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