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张敏、通讯员熊铁山、沈威报道:为出气泄愤,开车将多名执勤警察撞伤的李某,近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这是嘉鱼县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犯罪嫌疑人。
去年12月24日,嘉鱼新街镇余码头村三组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游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县交警大队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死者家属李某、甘某等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嫌交警处理慢了,对交警进行辱骂,并指使家属将出警警车前挡风玻璃及车门砸坏,并将死者尸体抬上警车,挟持民警驾驶该警车将尸体运至嘉鱼县殡仪馆。车行至县公安局门前路段时,李某见有警察设卡拦车,便强行加速逃窜,将四名执勤民警撞伤,逃跑时又将其前面行驶的民用小车撞坏。
嘉鱼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驾车冲岗并将民警撞伤,逃跑过程中高速行驶,将前面行驶的民用车撞坏,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此外,犯罪嫌疑人李、甘等人无视法律的权威,漠视公安机关威严,在民警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以暴力、胁迫手段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均涉嫌妨害公务罪而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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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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