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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监督 涵养政治生态 —— 通山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1-21 08:26

【核心阅读】 2020年以来,通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党内政治生态评价方式方法、指标体系,通过定期分析、整体把控、靶向整改,积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的自我修炼

县委谋划带头抓。县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专项工作,将政治生态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专人负责方案制定、整体部署、组织落实,以及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部门乡镇重视抓。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把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县委文件精神,班子成员认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夯实“两个责任”,保证工作实效。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建立完善学习、工作和党组民主议事决策等17项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15份,查找廉政风险点15个,制定防控措施28条。

职能部门联动抓。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监督督办责任,及时研究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报告工作。实行“两报告一考评”,即年中开展一次政治生态自评报告,适时撰写一篇政治生态工作情况报告,年终开展一次考核评价。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1+1+1”的联动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出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组成督查组,分片对日常联系乡镇、部门开展调研督查,现场“问诊把脉”,及时通报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党组)书记反馈所在单位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方面有关情况。印发纪律检查建议书8个、监察建议书11个。

政治生态的全面检视

突出关键少数。将班子成员是否讲原则、讲规矩,严格执行集体决定,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带头遵守、督促管理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贯穿政治生态评估细则6大评估方面、19个一级指标及49个二级指标中,作为具体要求,督促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派出机构“探照灯”作用,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经常性深入被监督单位,以列席党委(党组)会议、查阅台账资料、个别座谈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各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履职情况。2020年,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共参与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177次,收集“三重一大”报备资料565份,开展明察暗访155次,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廉政档案579份。同时,通过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贯通整合,推动人大、政协、组织、审计、财政、统计、媒体等各类监督贯通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夯实政治生态研判基础。

突出重点领域。坚持政治生态评估导向性,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政治生态的薄弱环节,紧扣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安排部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整治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疫情防控期间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问题391个,“回头看”督办整改问题115个,下发建议书4份,督办函48份,印发通报7期。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20余个单位开展督查、指导等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印发通报5期。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印发通报3期,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问题16个,下发督查交办清单26份。充分结合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以动态数据统计情况展现各单位政治生态的变化,提高政治生态画像“像素”和精度。

突出共性问题。 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好《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和《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各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刻分析违纪违法行为案发关键因素,结合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总结归纳出个例特征,从个例问题中推导共性问题。指导案发单位针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罗列问题清单,找准制度漏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同时,督促同类岗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全面建立政治生态修复闭环机制。县财政局结合乡镇财政所多发的共性问题,开展内审专项工作,形成内审报告,狠抓整改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通山县税务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自查自纠。

政治生态的华丽蜕变

政治建设实现新提高。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委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做到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月制定下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明确每月“三会一课”学习重点、活动内容,做到月月有安排、有清单、能落实。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将全县各级党组织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促进全县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四责协同”机制。积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有效运转,形成合力。制定县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个层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通过落实签字背书、专项督查、约谈提醒、追责问责等形式,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构建全覆盖监督网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监督贯通融合制度机制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联席会议、新闻发言、问题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整改监督等五项制度,有效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凝聚齐抓共管监督合力。全面延伸纪检监察力量至“最后一公里”,县一级建立纪检监察联络机制,乡镇一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应配尽配,且落实专职专责要求,村一级均已配备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实现监督全覆盖。

思想建设出现新提升。政治学习常态化。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17次县委常委会议、63次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商会和20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抓好12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充分利用“六大”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领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基层干部1000余人次,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2个网络专题班学习,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使用学员数超过1.9万人,各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得到新提升。廉政宣教多样化。在全省率先建立第一个县级廉政文化图书馆。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六廉”活动,通过“写廉政字、读廉政书、答廉政题、讲廉政课、看廉政片、诵廉政诗歌”等形式涵养清风正气。开馆以来,共接待全县各机关单位开展廉政学习活动60场,4千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廉政文化熏陶。组织开展“廉洁好家风”抖音大赛,征集各类抖音作品40余部,有效提高廉政宣教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楚韵清风”线上知识测试,实现网上测试的全覆盖。组织干部观看《权力之刃 滥用成殇》和《蜕变》等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

作风建设呈现新常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县电视台、网站等播放“十个严禁”内容短片,向全县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7万余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专场电视问政,直击环境污染、办公用房超标、党员干部酒驾等典型问题,下发督办函7份,严格督促相关单位对标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彻底整治。积极化解信访难题。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值班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制度。20名县级领导干部参与坐谈接访348次,接访上访群众462批1846人次,及时化解信访事项158件,带案下访处置信访事项64件,涉住宅小区“办证难”、涉征地拆迁及乡改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探索实施谈话提醒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明确上级对下级必须开展谈话提醒的“十种情形”,为基层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提供了制度遵循,全县累计开展谈话提醒779人次。

纪律建设展现新作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年立案案件3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5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追缴违法违纪资金3642.4万元。开展“打伞破网”专项斗争以来,累计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6件,其中查处保护伞21人,3个涉黑组织和4个恶势力集团案件全部破伞,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问责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人员109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65件,问责党员干部1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20条》,开发“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相关作法在全国做经验交流。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专项整治、基层减负专项整治等“六个专项整治”,累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71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违建专项整治,累计受理党员干部违规建房问题线索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7人。始终高悬巡察利剑。建立《巡察监督重点清单》,采取“一拖N”的方式对25个党组织及其下属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累计清算锁定村组集体资金5245.3万元,反馈巡察问题2134个,整改完成2115个,移交问题线索277条,党纪政纪处分8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通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刘海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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