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阮娅慧报道:日前,笔者从通山县纪委监委获悉,1-4月,该县通过办案协作区机制协同查办农村案件20件,占全县立案案件总量的31.7%;受理农村信访举报件35件,处理村干部27人,同比增长12.5%。
这是该县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取得的成效。
为加强对村级微权力运行的监督,近年来,该县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试行)》《通山县村级权责清单30条》,着力构建村务工作决策、运行、评估、修正良性循环的权力运行体系,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权力运行体系,让基层“小微权力”在制度笼子和多重监督下规范运行。
同时,广泛收集村级“微腐败”问题线索,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深挖细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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