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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伪造资料骗贷公积金被识破 代价:骗贷人5年内不能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6-17 08:35

咸宁网讯 (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吕敏芳) 经大数据比对身份证明,发现身份证是假的;发函给婚姻登记处,发现离婚证是假的。近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发现3人伪造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状况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这3人当即被拒贷,并且公积金账户被冻结5年,不能办理贷款和提取业务,同时他们被列入了“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黑名单”。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发现有人伪造资料骗贷、骗提公积金,涉及金额90万元左右。他们伪造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合同、银行流水等材料,骗贷、骗提公积金。在大数据对比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火眼睛睛下,他们被当场揭穿。

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于不诚信、不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以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取消其公积金贷款资格,并实施5年内不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惩戒措施。经事后发现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除列入“黑名单”外,将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限期清偿贷款本息。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此提醒广大职工,一旦被发现有骗贷、骗提行为,不仅要被处罚,还将记入社会征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通告其工作单位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维护个人信用,营造幸福生活,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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