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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重拳整治楼市乱象 承诺升学、散布不实信息均在列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8-12-12 08:44

咸宁网讯 (香城都市报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孙杨) 从12月10日起,由市房管局牵头的“整治行动队”深入我市各个楼盘、房企、中介现场,重点查处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为年关购房者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投机炒房行为方面,重点整治:垄断房源,操控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通过更改认购协议、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在“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重点整治: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济服务;签订“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以捆绑服务的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用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等。

在房企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重点整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定金;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变相实行价外加价;在未解除买卖合同前,将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要求购房人支付房价款以外的费用获得购房资格等。

在虚假房地产广告方面,重点整治: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预期;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我市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对发现了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者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网签、公开曝光等措施,并纳入咸宁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进行失信联合惩戒,以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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