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瑶)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痕迹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形成抓落实、重质效、促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公积金中心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梳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清单。结合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中心工作实际,分“交办类”和“日常类”两类,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档案创建、精准扶贫、信息、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创建等11项重点工作内容以及各科室日常工作细化,以简单明晰的形式梳理出来。
清单建档编号,责任细化到人。结合工作实际,将每份清单编号登记,工作任务分解,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式”验收管理,使各项工作做到条目化、项目化、责任化,使“责任清单”成为干好各项工作的“计划书”、“军令状”。
督促检查清单,推动工作落实。按照“月督查、季汇报、年考核”的督办模式,由每份工作清单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催办,办公室抽查督办,对不按时报告责任事项落实情况的进行通报批评。使工作落实情况和进度看得见、摸得着、受监督、有反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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